呂橋鎮位于黃驊市的西北部,與天津市濱海新區接壤。在呂橋鎮綜治中心,鎮政法委員劉彥國講起前不久他們剛剛化解的一起矛盾糾紛。
上世紀80年代,轄區某村村民袁某舉家搬遷到天津大港生活,他家的土地多年無人耕種。村里因長期聯系不上他,于是將這家視為“遷出戶”,并將其土地重新劃分給其他村民耕種。不成想,幾年前,袁某因思鄉心切,又搬回家鄉。而此時他已無地可種,隨后多次找相關部門反映這一問題。了解到這一情況后,劉彥國帶領鎮司法所、法庭、調委會等部門的工作人員深入村里做袁某的工作,并協調鄉鎮和村重新給袁某一家劃分了土地,使這一重大矛盾糾紛得以圓滿化解。
談到這里,劉彥國深有體會地說:“解決基層矛盾光靠單打獨斗肯定不行,需要鄉鎮的‘一軸八員’合力攻堅。”
“一軸八員”,是滄州市聚焦推進現代化社會治理體系建設,貫徹落實《中國共產黨政法工作條例》,以全面整合平安建設力量為牽引,打造社會治理聯動共治新格局、加強和創新鄉街社會治理的行之有效的工作模式。“一軸八員”即依托鄉鎮、街道綜治中心,以政法委員為“軸心”,整合帶領派出所、司法所、法庭、網格員和民調、治保、法律服務、平安志愿者等八支基層平安建設專兼職隊伍,聯動開展治安防控、矛盾化解、專項治理、法律服務、法治宣傳、共治共建等工作。
滄州市著眼制度化、規范化、實戰化,出臺《全面整合平安建設力量進一步加強和創新基層社會治理的意見》、《滄州市鄉鎮(街道)平安建設工作協調聯動機制實施辦法(試行)》,對“一軸八員”職責清單進一步明確,對聯動機制進一步規范。具體工作中,做到“四動聯合”、“三堅持”,逐步搭建起鄉鎮(街道)平安建設和社會治理工作“黨委統籌、專人負責、部門參與、專兼聯動”的工作體系。抓“軸心”驅動,建立平安建設各方力量集中向黨委靠攏集合的新機制,在鄉鎮(街道)黨委領導下,以政法委員為“軸心”,由其統籌協調、牽頭帶領轄區內政法和平安建設專兼力量(“八員”),依托鄉鎮(街道)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中心,開展社會治理相關工作。抓“八員”聯動,在有效整合基層派出所、司法所、法庭和網格員四支專業隊伍的同時,規范組建民調、治保、法律服務、平安志愿者四個社會組織,形成8+N組織架構,并在鄉鎮(街道)工作人員中確定各支隊伍、各個組織的專兼職負責人,統一接受工作指令,組織指導村(社區)一線力量開展綜合性、日常性工作。抓制度推動,建立“一軸八員”職責清單,嚴格執行平戰結合、領導輪值、信息匯聚、流轉交辦、會商研判、預警通報、應急處置、聯勤聯動、跟蹤督辦等工作制度,通過事件交辦處置流程、定點定事辦理效果評測制度,平安建設力量有機捆綁、一體運行、規范管理、有序參與,在基層社會治理、平安建設中發揮了積極作用。抓科技助動,滄州市自主研發的“平安建設一軸八員”APP,主要包含事件采集、處理、查詢、統計、經驗分享、通知收發、通訊錄等模塊,APP與綜治大腦互聯互通,實現基層矛盾糾紛案事件、突出治安隱患、群眾公共服務訴求的一線采集、線上流轉、聯動處理、接訴即辦,助推“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鄉鎮”。堅持以綜治中心為依托,加強和創新“綜治中心+綜治信息化+組團式服務”模式,切實發揮綜治中心聯防、聯治、聯動的優勢。堅持以重點要素管控為抓手,采取分類施策、分區施治、分項管理等方式,實現重點人事物地的靶向管理。堅持以多元化解矛盾糾紛為支點,“調解協商為主、解決民生為主、理順情緒為主”,全面掌握、有效調處存在的各種矛盾和不穩定因素,實現社會治理工作由“事后處置”向“前端預防”轉變。
通過“一軸八員”工作模式,滄州市進一步完善了鄉街治理工作體系,共建成市、縣、鄉、村四級標準化綜治中心6060個,整合鄉街平安建設工作力量1513名,新增基層平安建設隊伍1060支,9300余名熱心干部群眾積極投身基層社會治理和平安建設工作當中,涌現出渤;、紅色朝陽、義工聯盟等一批知名民間志愿服務隊伍,進一步濃厚了全社會創安氛圍。同時,通過系統開展治安防控體系建設、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和信息化建設,全市治安巡控見面率、技防設施運行率、矛盾糾紛化解率、社會服務對接率明顯提高,各級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人民群眾參與社會治理的熱情不斷高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