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成立派駐檢察室,2021年成立偵查監督與協作配合辦公室……作為法律監督機關,秦皇島北戴河區人民檢察院始終堅持辦案和監督兩手抓,深入研究最高檢、公安部印發《關于健全完善偵查監督與協作配合機制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積極構建“一體兩翼四支撐”檢警監督配合新模式。

圖為北戴河區委政法委書記高銀山,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耿洪濤,公安分局政委李建華共同為偵查監督與協作配合辦公室揭牌。
偵協機制落地落實
為進一步增強法律監督職能,2020年,北戴河區人民檢察院在秦皇島市公安局北戴河分局成立派駐檢察室,在辦案和監督等工作中取得了一定實效,但牽頭部門不明確、工作職責不清晰、具體銜接不順暢等問題逐漸顯露。2021年,最高檢、公安部印發《關于健全完善偵查監督與協作配合機制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從依法履行監督職責等五個方面規定了健全完善監督制約機制的內容,從重大疑難案件聽取意見等七個方面規定了協作配合機制的內容,對信息共享機制和設立偵查監督與協作配合辦公室也作出了明確規定。
《河北省人民檢察院 河北省公安廳關于貫徹落實〈最高人民檢察院 公安部關于健全完善偵查監督與協作配合機制的意見〉的實施意見》《秦皇島市人民檢察院 秦皇島市公安局偵查監督與協作配合辦公室工作辦法(試行)》的相繼印發,為北戴河區偵查監督與協作配合機制的規范化、高效化、實質化運行提供了制度指引。2021年12月29日,北戴河區檢察院與公安局北戴河分局共同揭牌成立偵查監督與協作配合辦公室(簡稱:偵協辦)。北戴河分局指定了一名法制部門公安民警常駐偵協辦,檢察院成立了由一名檢察官和兩名檢察官助理組成的派駐組常駐偵協辦,共同開展偵查監督與協作配合工作。同時,北戴河分局提供了單獨的辦公場所、辦公設施以及執法辦案系統、執法監督平臺等警務工作平臺的查詢、調閱等權限,為偵協辦的實質化運行打下堅實的基礎。
今年6月1日,在秦皇島市偵查監督與協作配合工作推進會上,山海關區“一體兩翼四支撐”檢警配合新模式的經驗,為北戴河區偵協機制進一步發揮作用提供了可參考的模板。
刑事辦案提質增效
偵協辦成立以來,北戴河公安、檢察進一步凝聚共識,堅持共建共享理念,以求真務實的態度加強溝通協調,實現了公安執法和檢察監督有效銜接,提高了檢警協作配合水平,切實提升了刑事辦案質效。
6個月以來,北戴河區檢察院訴前羈押率同比下降1.68%,無捕后輕緩免案件,捕后輕緩免率同比下降25%,案件比同比下降0.02%,監督公安撤案同比上升100%,退回偵查機關補充偵查同比下降200%,不訴率同比上升20%。刑事辦案業務數據得到明顯優化,實現了治罪與治理并重,有效減少了社會對立面,增進了社會和諧,實現了司法履職助推國家治理能力現代化。
北戴河區檢察院通過審查證據材料等方式,就案件定性、證據收集、法律適用等提出意見建議。偵查機關根據意見建議,進一步收集、固定證據,完善證據體系。公檢法進一步凝聚共識,統一標準,消除分歧,實現懲罰犯罪與保障人權并重的目標。

圖為檢警針對疑難案件進行溝通,檢察機關提出取證意見。
偵協辦加強了對刑事辦案業務信息的研判、共享,進一步建立健全業務信息、通報的共享交換機制。今年6月,偵協辦在通報信息時,發現已經立案偵查的一起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案,公安局北戴河分局對獲利情況的認定存在爭議,通過組織召開聯席會議,檢警認真分析研判,最終確定該案的獲利未達到刑事立案標準。北戴河區檢察院制發《要求說明立案理由通知書》,偵查機關于當日撤案。共促市域社會治理
偵協辦成立以來,充分發揮公安執法和檢察監督職能作用,嚴厲打擊涉黑涉惡、“兩搶一盜”等嚴重違法犯罪,嚴厲打擊利用寄遞渠道實施販賣毒品、買賣、運輸槍支彈藥爆炸物等違法犯罪活動,嚴厲懲治侵害未成年人權益的各類刑事犯罪,確保社會和諧穩定。
在公安局北戴河分局辦理的一起販賣毒品案件中,犯罪嫌疑人采用寄遞方式販賣毒品,偵協辦及時梳理總結本地區寄遞違禁品犯罪案件辦理情況和寄遞管理中存在的問題,走訪轄區快遞站,講解最高檢“七號檢察建議”,發揮公檢打擊犯罪、促進社會綜合治理的作用,推動了市域寄遞社會治理。
偵協辦還對發案較多的電信詐騙犯罪案件進行分析研判,發現某高校在校學生被騙風險和出賣“兩卡”風險較高。偵協辦通報相關信息后,公檢兩家聯合入校開展普法活動,讓師生進一步了解電信詐騙的常用手段、防范方法,以及出賣“兩卡”可能帶來的嚴重后果,進一步培養同學們防范電信詐騙的意識。
下一步,北戴河區檢察院繼續與區公安部門攜手并肩、密切合作,充分發揮偵協機制的作用,提升公安執法和檢察監督規范化水平,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