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講述:省檢察院雄安新區分院檢察官助理 任美寧
整理:河北法制報記者 鄭偉
近日,在雄縣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雄縣古樂”的一處傳承場所里,鼓樂齊鳴、笙瑟應和,幾位演奏者正在以一曲古樂向我和我的同事們表達敬意和謝意。臺上的演奏者傾情吹奏,臺下的我們聽得如癡如醉。一曲悠揚婉轉的古樂演奏完畢,現場爆發出熱烈的掌聲。
寬敞明亮的傳承場所、傳承人和學員們熱火朝天的教學場景,彰顯了這項傳承近千年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又重新煥發出勃勃生機。然而,今年5月我和同事們第一次近距離接觸這項“文化瑰寶”時,可不是現在這個樣子。
今年3月,最高人民檢察院發布《關于全面加強新時代知識產權檢察工作的意見》,其中明確提出要“聚焦傳統文化、民間文藝、傳統知識保護,積極穩妥辦理文物和文化遺產公益損害案件”。這一意見發布后,雄安新區檢察分院立即研究部署,決定按照意見要求,對轄區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和保護工作進行一次摸底調查。今年5月,我跟隨雄安新區檢察分院和雄縣人民檢察院知識產權檢察辦公室的同事,對雄縣兩項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雄縣古樂”和“鷹爪翻子拳”的保護和傳承情況進行了走訪。在走訪過程中我們發現,兩項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存在無傳承場所、保護經費不足、傳承人培養力度較小等問題。特別是“雄縣古樂”,受到沒有傳承場所的制約,演奏的教學和排練只能在幾位老傳承人家里輪流“打游擊”,樂器也只能存放在各家的倉庫甚至門洞下面,不但給傳承工作造成極大不便,還影響了周圍鄰居的正常生活。走訪中,“雄縣古樂”的傳承人王福柱對我們說了一番掏心窩子的話:“條件差、吃點苦我們都不怕,怕的是這門技藝在我們手里被埋沒了,對不起老祖宗……”
王福柱的一席話也深深地觸動了我們;貋砗,針對走訪發現的問題,雄縣檢察院逐級請示,省檢察院批示將此案立為行政公益訴訟案件。辦案過程中,雄安新區兩級檢察機關分別與新區宣傳網信局、雄縣文化和旅游局進行座談溝通,并就“加強對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與雄縣文化和旅游局召開磋商會議。會上,檢察機關對提供場所、加強經費保障及傳承人培養方面提出了切實可行的意見和建議。雄縣文化和旅游局積極落實整改,為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雄縣古樂”四支隊伍分別提供了專門的活動場所,為“鷹爪翻子拳”提供了經費保障,并組織了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傳承、傳播演出活動。
8月23日,當我和同事們再次走訪時,看到“雄縣古樂”的四支隊伍都已經用上了寬敞明亮的場所。傳承人王福柱拉著我們的手激動地說:“感謝檢察機關和文化旅游局,我們有了專門的場所,再也不怕樂器風吹日曬,也不怕吵到鄰居了!” 雄縣文化和旅游局負責人還表示,他們已經為這些場所定制并掛上了“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傳承基地”的牌匾。下一步,他們還將根據雄安新區發展建設和新農村建設,謀劃為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和保護工作提供更加優質的保護和保障。
聽到千年古樂吹奏出新聲,我既驕傲自豪,又感到責任重大。“無文化傳承,無雄安未來。”在參與高起點規劃、高標準建設雄安新區的同時,作為一名檢察干警,我們更應該注重文化遺產的保護及傳統文化的弘揚,延續文化基因,展現精神魅力,向世界展示雄安新區特有的“文化名片”,用檢察力量精心呵護這些“文化瑰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