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9月27日電(記者齊琪、羅沙)記者27日從最高人民法院獲悉,黨的十八大以來,人民法院加快推進涉外審判體系和審判能力現代化建設,涉外商事海事審判的國際公信力和影響力持續提升。2013年至2022年6月,各級法院審結一審涉外民商事和海事案件29.5萬件。
最高法民四庭庭長王淑梅介紹,黨的十八大以來,最高法制定涉外商事海事審判司法解釋31個、規范性文件9個,發布指導性案例12件、典型案例137件,印發涉外商事海事審判工作座談會會議紀要,對涉外審判中的111個疑難問題作出明確規定,規范審判程序、統一裁判標準,推動涉外商事海事案件法律適用規則體系建設取得顯著成效。
據悉,我國國際海事司法中心建設實現新發展,形成包括11家海事法院、42個派出法庭在內的全國海事審判組織體系。最高法在深圳、西安分別設立第一、第二國際商事法庭,截至目前已受理案件27件、審結11件;建立訴訟與仲裁、調解有機銜接的“一站式”國際商事糾紛多元化解決機制和平臺,廣泛吸納國際商事仲裁機構和調解組織加入,為中外當事人提供多元化的糾紛解決服務。
人民法院適應涉外商事海事審判工作面臨的新形勢新要求,健全涉外審判人才引進、選拔、使用、管理和交流機制,加大貿易、投資、海洋等領域高層次審判人才培養力度。越來越多的優秀涉外審判人才走上國際舞臺,充分展現了中國涉外司法的水平和形象。